盈峰中联
**************合同书编号**:****-************
产品买卖合同
(****年版)
出卖人:****买受人:乌海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签订时间:****-**-**
出卖人与买受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双
方协商*致签订本台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附加要求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附加要求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运费(*元/台) |
交(提)货时间(需满足发货条件)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 |
台 |
* |
**.* |
***.* |
* |
合同签订后**天 |
垃圾箱 |
**** |
台 |
* |
**.* |
** |
* |
合同签订后**天 |
|
|
|
|
|
|
|
|
买受人加装部分
喷字涂装:标配涂装;配
置:标配
喷字涂装:标配涂装;配
置:标配
其他说明:
充电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出卖人产品的技术要求。包牌;包交强险;包商业险;包购置税;特殊条款及承诺:产品价
格包含上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购置税、上牌费、强制保险、****的商业险及不及免赔险)。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附:*、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日内完成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
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无法继续运营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
担。
*、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须实现货物交接,因买受人原因超过*个月再进行货物交接的,出卖人保留变更合同条款的权
利,渗滤液设备、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垃圾分选成套设备、站类产品等环境设备除外。
*、因买受人需加装特殊配置,因此造成的*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合同总价包含以下软件清单,请在对应项填写数量。
第*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出卖人的企业标准
执行。
第*条合同履行地:出卖人住所地仓库。
第*条运输及装卸费用
出卖人代办运输,单价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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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编号**:****-************
装卸费用:交货地点的装卸及费用由出卖人负责,单价含交货地点的装卸及费用:其它地点的装卸
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条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合格上牌后**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是分批次交付,对已交付部分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对应货款。
*、买受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应将货款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采用非银行转账方
式支付货款的,在付款时应取得出卖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否则视同未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买受人在未取
得出卖人收款收据的前提下,支付现金、票据等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条产品发货
*、合同签订**天内交货
*、如在本合同约定的发货日前,买受人尚有在其他交易中产生的,到期应支付给出卖人的货款(以
下简称为逾期货款)未付清的,买受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发货日前向出卖人付清全部逾期货款,否则
出卖人有权顺延发货时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逾期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条产品交付
*、交付地点:出卖人住所地仓库
*、验货地点:出卖人代办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
买受人收货单位(人):乌海市****区城市管理综台执法局
货物到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区黄河街。买受人经办人:张雄
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
买受人变更收货单位(人)、收货经办人以及货物到达地址的,应当在发货前书面通知出卖人。
第*条产品验收
出卖人代办运输,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日内按照出卖人“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验收,
验收完毕,双方在“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如有异议,须到货后*日内书面
提出:若有异议但未书面提出,视为验收台格,出卖人按“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向买受人
履行了交货义务。若到货后*日内,买受人不在“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出卖
人有权解除台同并处置货物,并有权向买受人追偿损失
第*条产品及运输发票(请选择其中*种或*种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开票)
机动车销售统*发票
注: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号码在
买受人信息栏中写明,需注册上户的产品,买受人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证合*的)复
印件。
增值税发票
注:如选择可抵扣的产品及运输费发票,买受人必须提供经年审的*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买受人单
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号码在买受人信息栏中写明。
口普通产品发票(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买受人信息栏中写明身份证号码)
口产品运输费发票(指买受人要将设备款与运输费分开报帐的单位。)
第*条质保条款
*、质保定义:是指出卖人承诺在*定期限内,免费维修、重作或更换出现功能失效、性能严重下降
的*部件。人为损坏、意外损坏及不可抗力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
*、质保期限:是指出卖人对所出卖的产品的*部件进行质保的期限,逾期出卖人不提供质保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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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编号**:****-************
**************
质保期限自买受人收到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
产品*部件质保标准
序号 |
部件 |
质保期 |
* |
底盘、发动机 |
按照底盘、发动机供应商质保条款执行 |
* |
易损件、易耗件 |
不提供质保 |
* |
整车其他部件 |
*年(**月) |
* |
动力电池 |
*年或***公里(以先到为准) |
* |
整体式垃圾压缩机产品 |
*年(**月) |
*、延长质保期
出卖人可为买受人提供延长质保期服务,需根据情况另行签订出卖人产品延长质量保证期补充条款。
*、未满足以下条件之*的,即视同买受人自行放弃质保服务;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①产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出卖人专业培训,具有正确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本产品的能力。
②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的使用要求正确操作、维护、保养本产品
不境
③按照汽车底盘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
④按产品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指定的专用油品及加注方法。
使用出卖人提供的(如专用油品、喷嘴、扫刷、扫毛等)原装配件。
拆卸、改装产品时,取得出卖人书面同意。
?按台同约定支付主机款和配件款。
*在发现故障时,买受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停止使用。
****
*、买受人按本质保条款享受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卖人只承担质保范围内的部件在维修过程中产生
的合理人员工时及材料费用;质保期外出卖人将收取维修费、材料费等费用。双方对故障原因存在争议
时,出卖人不应当以此拖延或拒绝售后服务;买受人亦不能以此拒绝或拖延出卖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等。否则,由此扩大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第**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整机为裸装,随机文件用资料袋包装,随机工具用工具箱包装,随机附件、备品、配件用通用物包
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条产品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文件数量及供应办法
由出卖人按“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提供,随同主机发运“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
收单”作为本台同的附件。
第**条违约责任
*、出卖人迟延履行交货义务,需承担买受人已支付货款方分之*日的违约金;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逾期需承担欠款总额的*分之*/日的违约金并且出卖人有权停止售后服务,并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产品使
用,所造成的*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追索债务产生的律师费、保金费、
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未按本台同及附件约定履约,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买受人选择非标配加装特殊配
置、特殊涂装的产品,电动、天然气底盘产品,其他非常规品种底盘及规格产品的,买受人应向出卖人
支付该产品金额的**%作为定金。因买受人原因取消购买的,该定金出卖人不予以退还,作为买受人取消
购买的违约金支付给出卖人,如该定金仍不能弥补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将损失另行*次性支付给
出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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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编号**:****-************
*、买受人未按台同约定付款,经出卖人催告后**日内,买受人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出卖人可以
收回产品。
第**条合同解除
买受人出现下列任何*种情况,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买受人未按本台同约定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台同:
*、若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日内买受人不在“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出
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货物,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超过**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买受人未支付到期货款的金额达到全部货款*分之*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产品。买
受人还应自发货之日起每台(套)按人民币****元/日向出卖人支付产品使用费,产品使用费出卖人有权
从买受人已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如因买卖台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
双方就产品质量产生异议,协商不成时,应当申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授权或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授权的、对争议产品有质量检验、鉴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
检验、鉴定。
第**条特别约定用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其他增加、变更、减少出卖人权利义务的文件必须加盖出卖人台同专用
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出卖人不予认可;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文件所有条款文字、数字更改、
涂划必须在更改、涂划处加盖出卖人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出卖人不予认可。
*、如未对配置作出特别说明,按出卖人出厂时的标准配置交货。
*、对底盘车、副发动机质保保养,按照底盘车、副发动机生产厂家规定到其服务站进行维修处理。
*、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必须汇入本合同约定的出卖人指定开户银行和帐号,否则出卖人不予认可,
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项下文件、发票、收据、权证及相关司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开庭传票、诉
讼材料、裁定书、判决书等)的送达以买受人在本台同签字栏中提供的信息为准,因买受人提供或者确
认的地址、联系方式不准确无法送达,或者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出卖人无法送达,或者买受
人拒绝接收文件而导致退回的,相关文件应于向邮寄地址发出后的第*日视为已送达给买受人。
*、出卖人在出卖人处将车载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作为产品的*部分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知
悉并认可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已加装车载信息系统,并且同意出卖人通过车载信息系统对本台同项下的产
品进行信息化管理。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出卖人有权随时对产品进行停机、锁机;出卖人对买受人采取上
述措施给买受人以及第*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拆卸、损坏车载信息系统;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设备故
障与产品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当事人签章(自
然人签字,法人或其它组织盖章)后生效。使用电子签约平台签约的,自双方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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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编号**:****-************
备注:买受人认可出卖人单方面使用电子签约平台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台同及所有附件的所有条款均无疑议;出卖人提请买受人注意有关出
卖人的免责条款,并均已向买受人释明,买受人已完全理解和认可。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
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的复印件;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出卖人 |
买受人 |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号法定代表人:虞小跃委托代理人:田范灵目范灵统*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银盆岭支行帐號号:************邮政编码: |
名称或姓名:乌海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邮政编码: |
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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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编号**:****-************
产品买卖合同
(****年版)
出卖人:****买受人:乌海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签订时间:****-**-**
出卖人与买受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双
方协商*致签订本台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附加要求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附加要求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运费(*元/台) |
交(提)货时间(需满足发货条件)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 |
台 |
* |
**.* |
***.* |
* |
合同签订后**天 |
垃圾箱 |
**** |
台 |
* |
**.* |
** |
* |
合同签订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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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加装部分
喷字涂装:标配涂装;配
置:标配
喷字涂装:标配涂装;配
置:标配
其他说明:
充电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出卖人产品的技术要求。包牌;包交强险;包商业险;包购置税;特殊条款及承诺:产品价
格包含上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购置税、上牌费、强制保险、****的商业险及不及免赔险)。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附:*、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日内完成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
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无法继续运营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
担。
*、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须实现货物交接,因买受人原因超过*个月再进行货物交接的,出卖人保留变更合同条款的权
利,渗滤液设备、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垃圾分选成套设备、站类产品等环境设备除外。
*、因买受人需加装特殊配置,因此造成的*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合同总价包含以下软件清单,请在对应项填写数量。
第*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出卖人的企业标准
执行。
第*条合同履行地:出卖人住所地仓库。
第*条运输及装卸费用
出卖人代办运输,单价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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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编号**:****-************
装卸费用:交货地点的装卸及费用由出卖人负责,单价含交货地点的装卸及费用:其它地点的装卸
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条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合格上牌后**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是分批次交付,对已交付部分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对应货款
*、买受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应将货款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采用非银行转账方
式支付货款的,在付款时应取得出卖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否则视同未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买受人在未取
得出卖人收款收据的前提下,支付现金、票据等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条产品发货
*、合同签订**天内交货
*、如在本合同约定的发货日前,买受人尚有在其他交易中产生的,到期应支付给出卖人的货款(以
下简称为逾期货款)未付清的,买受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发货日前向出卖人付清全部逾期货款,否则
出卖人有权顺延发货时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逾期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条产品交付
*、交付地点:出卖人住所地仓库
*、验货地点:出卖人代办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
买受人收货单位(人):乌海市****区城市管理综台执法局
货物到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区黄河街。买受人经办人:张雄
*
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
买受人变更收货单位(人)、收货经办人以及货物到达地址的,应当在发货前书面通知出卖人。
第*条产品验收
出卖人代办运输,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日内按照出卖人“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验收
验收完毕,双方在“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如有异议,须到货后*日内书面
提出:若有异议但未书面提出,视为验收台格,出卖人按“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向买受人
履行了交货义务。若到货后*日内,买受人不在“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出卖
人有权解除台同并处置货物,并有权向买受人追偿损失
第*条产品及运输发票(请选择其中*种或*种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开票)
机动车销售统*发票
注: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号码在
买受人信息栏中写明,需注册上户的产品,买受人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证合*的)复
印件。
增值税发票
注:如选择可抵扣的产品及运输费发票,买受人必须提供经年审的*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买受人单
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号码在买受人信息栏中写明。
口普通产品发票(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买受人信息栏中写明身份证号码)
口产品运输费发票(指买受人要将设备款与运输费分开报帐的单位。)
第*条质保条款
*、质保定义:是指出卖人承诺在*定期限内,免费维修、重作或更换出现功能失效、性能严重下降
的*部件。人为损坏、意外损坏及不可抗力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
*、质保期限:是指出卖人对所出卖的产品的*部件进行质保的期限,逾期出卖人不提供质保服务。
*
盈峰中联
合同书编号**:****-************
*************
质保期限自买受人收到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
产品*部件质保标准
序号 |
部件 |
质保期 |
* |
底盘、发动机 |
按照底盘、发动机供应商质保条款执行 |
* |
易损件、易耗件 |
不提供质保 |
* |
整车其他部件 |
*年(**月) |
* |
动力电池 |
*年或***公里(以先到为准) |
* |
整体式垃圾压缩机产品 |
*年(**月) |
*、延长质保期
出卖人可为买受人提供延长质保期服务,需根据情况另行签订出卖人产品延长质量保证期补充条款。
*、未满足以下条件之*的,即视同买受人自行放弃质保服务;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①产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出卖人专业培训,具有正确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本产品的能力。
②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的使用要求正确操作、维护、保养本产品
不境
③按照汽车底盘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
④按产品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指定的专用油品及加注方法。
使用出卖人提供的(如专用油品、喷嘴、扫刷、扫毛等)原装配件。大
拆卸、改装产品时,取得出卖人书面同意。
?按台同约定支付主机款和配件款。
*在发现故障时,买受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停止使用。
***
*、买受人按本质保条款享受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卖人只承担质保范围内的部件在维修过程中产生
的合理人员工时及材料费用:质保期外出卖人将收取维修费、材料费等费用。双方对故障原因存在争议
时,出卖人不应当以此拖延或拒绝售后服务;买受人亦不能以此拒绝或拖延出卖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等。否则,由此扩大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第**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整机为裸装,随机文件用资料袋包装,随机工具用工具箱包装,随机附件、备品、配件用通用物包
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条产品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文件数量及供应办法
由出卖人按“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提供,随同主机发运“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
收单”作为本台同的附件。
第**条违约责任
*、出卖人迟延履行交货义务,需承担买受人已支付货款方分之*日的违约金;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逾期需承担欠款总额的*分之*/日的违约金并且出卖人有权停止售后服务,并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产品使
用,所造成的*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追索债务产生的律师费、保金费、
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未按本台同及附件约定履约,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买受人选择非标配加装特殊配
置、特殊涂装的产品,电动、天然气底盘产品,其他非常规品种底盘及规格产品的,买受人应向出卖人
支付该产品金额的**%作为定金。因买受人原因取消购买的,该定金出卖人不予以退还,作为买受人取消
购买的违约金支付给出卖人,如该定金仍不能弥补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将损失另行*次性支付给
出卖人。
*
盈峰中联
*************合同书编号**:****-************
*、买受人未按台同约定付款,经出卖人催告后**日内,买受人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出卖人可以
收回产品。
第**条合同解除
买受人出现下列任何*种情况,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买受人未按本台同约定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台同:
*、若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日内买受人不在“产品验收交接单或者产品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出
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货物,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超过**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买受人未支付到期货款的金额达到全部货款*分之*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产品。买
受人还应自发货之日起每台(套)按人民币****元/日向出卖人支付产品使用费,产品使用费出卖人有权
从买受人已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如因买卖台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
双方就产品质量产生异议,协商不成时,应当申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授权或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授权的、对争议产品有质量检验、鉴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
检验、鉴定。
第**条特别约定用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其他增加、变更、减少出卖人权利义务的文件必须加盖出卖人台同专用
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出卖人不予认可;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文件所有条款文字、数字更改、
涂划必须在更改、涂划处加盖出卖人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出卖人不予认可。
*、如未对配置作出特别说明,按出卖人出厂时的标准配置交货。
*、对底盘车、副发动机质保保养,按照底盘车、副发动机生产厂家规定到其服务站进行维修处理。
*、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必须汇入本合同约定的出卖人指定开户银行和帐号,否则出卖人不予认可,
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项下文件、发票、收据、权证及相关司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开庭传票、诉
讼材料、裁定书、判决书等)的送达以买受人在本台同签字栏中提供的信息为准,因买受人提供或者确
认的地址、联系方式不准确无法送达,或者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出卖人无法送达,或者买受
人拒绝接收文件而导致退回的,相关文件应于向邮寄地址发出后的第*日视为已送达给买受人。
*、出卖人在出卖人处将车载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作为产品的*部分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知
悉并认可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已加装车载信息系统,并且同意出卖人通过车载信息系统对本台同项下的产
品进行信息化管理。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出卖人有权随时对产品进行停机、锁机;出卖人对买受人采取上
述措施给买受人以及第*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拆卸、损坏车载信息系统;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设备故
障与产品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当事人签章(自
然人签字,法人或其它组织盖章)后生效。使用电子签约平台签约的,自双方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之日起生效。
盈峰中联
**************合同书编号**:****-************
备注:买受人认可出卖人单方面使用电子签约平台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台同及所有附件的所有条款均无疑议;出卖人提请买受人注意有关出
卖人的免责条款,并均已向买受人释明,买受人已完全理解和认可。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
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的复印件;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出卖人 |
买受人 |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号法定代表人:虞小跃委托代理人:田范灵目范灵统*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银盆岭支行帐号:************邮政编码 |
名称或姓名:乌海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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